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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是说蓍。蓍和卦在《易经》中是对等的两个组成部分。蓍用数,卦用象。为什么蓍用数?因为数是抽象的,可以代表一切。例如,“一”可以代表一个人,也可以代表一棵树,还可以代表一匹马,一头牛,等等,具有普遍性。这与现在的珠算的算盘珠子利用数字的抽象性的道理是相同的。为什么卦用象呢?因为象也跟数一样,有抽象性,可以代表一切。比如,乾可以为马,可以为首,又可以为父,可以为君,其取象并不是固定的。蓍与卦的关系是,由蓍产生卦,“《易》与天地准”,不光包括卦,也有蓍在内。
本章可分三节:第一节从“天一,地二”到“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”讲大衍之数的构成;第二节从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”到“可与祐神矣”,讲大衍之数的应用;第三节从“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”到“当万物之数也”,讲蓍也是与天地准的。
天一,地二,天三,地四,天五,地六,天七,地八,天九,地十。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“天”与“地”意义与阴阳、奇偶是一样的。天数是奇数、地数是偶数,表示自然数中包含的两种性质的数。这与卦用“▂”表示阳爻,用“--”表示阴爻,现代物理学用“+”表示正电,用“▂”表示负电,其道理是一样的。那么,为什么古人从“天一,地二”讲到“天九,地十”就止了呢?因为,在古人看来,“十”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。《左传》庄公十六年说:“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,使以十月入,曰,良月也,就盈数焉。”“盈数”为十,大衍之数也以十为起点,显然是视十为盈数,把十看作是一个小天地,可以用来说明问题。“天数五”,是指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。“地数五”,是指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。“五位相得”,就是一与二相得。“各有合”,是说五个天数合在一起得二十五,五个数合在一起得三十。这与八卦变六十四卦所采用的“因而重之”的方法基本上四一样的。
“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”,意思是说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五个奇数相加得二十五;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,五个偶数相加得三十;二十五加上三十等于五十五,这就是“天地之数”。由于“五十有五”这个天地之数,可以用来产生八卦,所以说它能“成变化而行鬼神”。
《系辞传下》说:“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,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”所谓“成变化”,就是“以体天地之撰”的意思;“行鬼神”,也就是“以通神明之德”的意思。
大衍之数五十有五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。挂一以象三。揲之以四以象四时。归奇于扐以象闰。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。是故四营而成易,十有八变二成卦。八卦而小成。引而伸之,触类而厂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。显道神德行。是故可与酬酢,可与祐神矣。
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,其用四十有九”这句话是说天地之数,也就是说五个天数和五个地数的总和,占蓍的时候只用了四十九根蓍草,用四十九根蓍草,经过分二、挂一、揲四、归奇之后,能得出七、八、九、六这四个数字。如果五十五根蓍草全用,就不能得出七、八、九、六这四个数字,就无法成卦。“分而为二以象两”这是筮的第一个步骤,将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为两部分。实际上是讲“一分为二的问题。”
未分之前的四十九根蓍草是一个整体,是“一”,象征“太极”。“两”即天地,也就是“两仪”,实际上是对立的统一。世界上一切事物是一分为二的。古人认为天地是由太一分出的,是最大的两仪,最大的是分而为二,所以说“分而为二以象两”。
“挂一以象三”这是筮的第二步骤。“挂一”,是从分为两部分后的任一部分蓍草中抽出一根,放到另一处,成为第三部分。“象三”是“象三才”的省语,“三才”即天地人。“挂一以象三”,表明《易经》的作者和孔子已经充分认识到人的作用,把人放到与天地相参的地位。
“揲之以四以象四时”这是筮的第三个步骤。“揲”是动词,数的意思。“揲之以四”,即四个四个地数。具体来说,是将分为两部分的四十八根蓍草,四个四个地数。数过的蓍草就拿过去。数完一部分,再用同样的办法数另一部分。每一部分都会有一个余数。余数不是一就是二,不是二就是三。如果刚好数尽没有余数,就可将余数视为四。这一部分若余四,则另一部分必然也余四。这一部分若余四,则令一部分也余四;若余三,则另一部分必然余一;若余二,则另一部分也必然余二;若余一,则另一部分也必然余三。
“四时”即春夏秋冬四季,也就是“四象”。宋人画“”老阳、“”少阴、“”少阳、“”老阴来表示,是对的,。《系辞传》说:“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”筮法实际也是这样。“揲之以四以象四时”,讲的就是“两仪生四象”的意思。
“归奇于扐以象闰。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”这是筮的第四个步骤。“奇”是每次经过蝶后的余数,“扐”也是零余的意思。“归奇与于扐”,是说把每次经过揲余下的数作为“扐”,另外放在一边。“以象闰”,意思是说历法上的置闰。
“五岁再闰”,是说什么呢?在中国古代的立法中,按太阳历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,按太阴历则只有三百五十四天,相差十一天多,这样,三年就差一个多月,五年接近两个月,所以必须三年置一闰月。否则二十四节气就乱了。
“再扐”,即两个余数。分而为二后的两部分蓍草,每一部分都要经过“揲之以四”,都有一个余数。两部分蓍草,就有两个余数,所以叫“再扐”。“而后挂”,是说经过分二、挂一、揲四、归奇这四个步骤,一易宣告完成接着还须按同样的方法进行两次,才能得出一个爻。
筮的目的是得爻,而得爻的实质性意义就是确定阳爻或阴爻。但筮不能直接得出阳爻或者阴爻的符号,只能得出七、八、九、六这四个数的一个数。七叫少阳,八叫少阴,九叫老阳,六叫老阴。得出七或九,就画阳爻。因为七、九是奇数,奇数是阳数。得出六或八,就画阴爻。因为六、八十偶数,偶数就是阴数。
筮每三变,究竟怎样得出或七或八或九或六这四个数呢?是这样得到的:四十八根蓍草,减去三变余数的总和,再除以四,就会得出七、八、九、六这四个数的一个数。四十八这个数是一定的,四这个数也是一定的。不一定的是三变的余数是多少。三变的余数总和有四种可能,即二十四、十二、十六、二十这四个数。四十八减去二十四,初以四,得六,是为阴爻。四十八减去十二,除以四,得九,是为阳爻。四十八减去十六,除以四,得八,是为阴爻。四十八减去二十,除以四,得七,是为阳爻。
那么,二十四、十二、十六、二十这四个数又是怎样得出的呢?它们是三变余数的总和。将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作两部分,“挂一”即抽出一根,还有四十八根。四十八根分为两部分,每部分各除以四,即“揲之以四”,余数各有一、二、三、四这四种可能。若一部分余四,则另一部分必定也余四,加起来为八。若一部分余一,另一部分必余三,加起来为四,若一部分余二,另一部分必定也余二,两部分余数相加的和得四。这就是说,第一变时两部分蓍草揲四后余数之和,非八即四。第二变时蓍草总数是四十或四十四根,两部分蓍草总数是三十二或三十六根、四十根,两部分蓍草揲四后的余数之和,又非四即八。第三变时蓍草总数是三十二或三十六根、四十根,两部分蓍草揲四后的余数之和,又非四即八。三变余数之和,必然只有四种情况,即三个八、三个四、两个四一个八、两个八一个四,也就是二十四、十二、十六、二十。四十八减去二十四,为二十四;四十八减去十二,为三十六;四十八减去十六,为三十二;四十八减去二十,为二十八。这四个数分别除以四,即得六、九、八、七。这样,经过三变,得出了一个爻。
“是故四营而成易,十有八变二成卦”,首先,需要说明的是,关于《易经》筮法的错简。宋人有的地方已做了改正,有的地方则未改。
“营”,是经营的意思。“易”,是变的意思。“四营”,即分二、挂一、揲四、归奇,四个步骤。完成这四个步骤,就是一个“易”,也就是变了一次。因为一卦有六爻,而一爻需经三变才能得出,所以说“十有八变而成卦”。吕绍纲按:深圳读者青年企业家陈义武先生来函提出,三易十八变有个概率不均等的问题,应该给予说明。这意见很好,兹将他的意见照引在这里。
《系辞传》大衍筮法,三易十八变,概率有三个方面不均等。这一点应当给读者指出来并且讲明个中意义。根据数理统计原理计算可知,三个方面的不均等:第一是得七、八、九、六四个数的概率不均等。得七的概率为31.25%,得八的概率为43.75%,得九的概率为18.75%,得六的概率为6.25%。第二是在变爻中得六与得九的概率也不均等,得九的概率是得六的概率的三倍。就是说,得阳爻九的机会大大多过得阴爻六的机会,有崇阳抑阴的意向。第三是在一卦六爻中,得几个变爻的概率也不均等。一卦六爻都不变的概率是17.%,有一个变爻的概率是35.%,有两个变爻的概率是29.%,有三个变爻的概率是13.%,有四个变爻的概率是3.%,有五个变文的概率是0.%,有六个变爻的概率是0.%。这说明,不变或者少变的概率多。无变爻、一个变爻、二个变爻的概率总和为83%。一卦六爻都变的概率很少很少,少到万分之二点四的机会。这在概率论上称小概率事件,小概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
大衍筮法的创始者如此设计求卦的方法,我以为不是偶然,而是有意的。因为,当初若想概率均等,也可以办到。只要在第一易中挂二不挂一其他都不变即可。这样形成的概率九是12.5%,六是12.5%,七是3.5%,八是%。这样,阴爻和阳爻的概率各占50%。变爻九和变文六的概率也均等。这样的筮法当然比较平稳。
现在的筮法,只有阴爻概率的总和与阳爻概率的总和是均等的,其他两方面都不均等。我愿意接受这种概率不均等的筮法,因为概率不均等却又保持阴阳平衡之中透着美感。六十四卦的核心就是变,而不是均等。用现代人的话说,就是人人生而平等,但机会并不均等。不均等,因而也就变化无穷。
“八卦而小成。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。”“八卦而小成”,就是说八卦只是“小成”,不能完全包括天下的万事万物。因此,需要变为六十四卦。
“引而伸之”,与《系辞传下》“因而重之”的意思相同,讲的是八卦变为六十四卦的问题。
“触类而长之”,讲的则是六十四卦变成三百八十四爻的问题。
“天下之能事毕矣”,是讲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”的意义。它与“成变化而行鬼神”、“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”实际上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。
这一段的“八卦而小成”,是《易》的初级阶段,与著对应,相当于数的天一到地十,即所谓“数满于十”、“十是数的小成”阶段。但伸之、长之,也就是“因而重之”之后,八卦变为六十四卦,便发展为高级阶段了。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文,阳爻阴爻各半。而《周易》占筵,阳爻用九,阴爻用六。乾卦说的用九,坤卦说的用六,即指此。因此在用数说爻时,以九代表阳爻,以六代表阴爻。而阳交阴爻都是“揲四”而成,故阳交的策数为三+大,阴交的策数为二十四,则三百八十四文总策数为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与盈数万相当。即六+四卦相当于数的发展“至万则大盈”阶段,因此,就能包括天下的万事万物了,所以说是“天下之能事毕矣”。
“显道神德行”,“显”“神”都是动词,“道”是客观的规律,“德行”指人的德行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《易》能将隐藏在客观世界中的规律显示出来,也能把表现在人身上的德行显示出来。
“是故可与酬酢,可与祐神矣”“酬酢”即应对。古时饮酒,有一一定的礼节。主人先向宾敬酒,这叫“献”;宾回敬主人,这叫“酢”;主人再回敬,这叫“酬”。
“可与祐神”的“祐”,是助的意思。“神”即“阴阳不测之谓神”的“神”,指的是与物质相对的精神,而不是指鬼神。
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当期之日。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也。
“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当期之日”。“策”即著,也就是筹码的意思。“期”是周、一年的意思。在《易经》的占筮中,乾卦使用的著草有二百一十六根,坤卦使用的著草有一百四十四根。乾坤两卦所用著草共三百六十根,正好与一年的日期相当。这与“乾、坤其《易》之组邪”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。
《易》就是讲乾坤的。从屯蒙到既济、未济,不过是乾、坤的发展。因此,《易经》只在乾卦讲“用九”,在坤卦讲“用六,也只有乾、坤两卦才有《文言》。同样,在讲筮法时,说“乾之第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”,也只讲乾、坤两卦,别的卦都不讲。
“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也”。“二篇之策即《易》的上下经所有的卦总共用的策。全《易》六十四卦,共三百八十四爻,阳爻有一百九十二,阴爻也是一百九十二。阳爻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,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。阴爻一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,得四千六百零八策。两数相加,得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约当万物之数。
“万物”的“万”,是概指,而不是实指。《左传》闵公元年说:“万,盈数也。”这表明在古人看来“万”是大数。“万物”也就指天地间的切事物。《易》的上下经所用策数与万物之数相当,这表明易》可以“冒天下之道”、“弥纶天地之道”。